俗話說: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這句話,還真不是隨便說說的呢!

在我跟學校吵了好幾次之後
前兩天一到學校,就有同學跑來跟我說:
「Echo,妳看了佈告欄沒有?」

 

沒啊......住得愈近愈容易遲到你不知道嗎?
我是還沒遲到過啦!(也其實不打算有遲到的紀錄....^^")
但明明九點上課,我已經都七點半就起床了
也不曉得為什麼每天都還是摸到快來不及了才出得了門
到了學校當然就直奔教室了,哪還有什麼閒工夫看佈告欄啊......

 

扯遠了,總之
學校貼了公告出來

有關「資格外活動許可書」
以前領過並符合以下三點原則的人,可以提出申請

1‧在之前的日本語學校出席率85%以上
→這個我絕對沒問題,要不是當初出了嚴重的車禍,不得動彈地被迫在家休養了三、四天,我可是全勤的乖寶寶呢!

2‧在之前的日本語學校成績優秀

3‧經濟上確實有困難者→我真得很好奇他們要怎麼認定所謂「經濟上確實有困難」

但有一條但書,如果出席率低於85%,那學校隨時會收回「資格外活動許可書」

 

我把這個新的規定講給光希ちゃん聽

她說:お姉さん、這個規定根本就是為妳設的咩.........

 

管它規定怎麼改
只要能讓我打工掙到自己的生活費不至於落魄地滾回台灣我就很高興啦!

 

PS.當然還要感謝親愛的媽咪,在我真得覺得快撐不下去時,還是只能打電話回家求救
再苦,為了寶貝女兒,媽咪當然還是只好想辦法先匯一點錢來給我應急囉!
「總不能讓妳餓肚子、流落街頭吧..........」

真的是......天下父母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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